通知公告 更多 >
  • 2023
    03.01
    各有关单位:根据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有关规定,为进一步加强大型仪器设备管理,推动有偿使用,学校启动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一、制定收费标准的大型仪器设备范围2022年12月31日及以前建账,单台(套)原值在40万元(含)以上,用于教学、科研的测试仪器、大型设备、实验装置等仪器设备和设施。二、制定原则及依据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性原则制定全价收费标准,依据如下:1.国家或省市主管部门有统一定价的,参照制定;2.国家或省市主管部门未统一定价的,参照同城同类设备技术服务的市场价格制定;3.无参照依据的,按照设备折旧费、水电费、房屋占用费、实验耗材费、人员费、设备维修维护费、技术服务费和管理税费等进行运行成本核算。运行成本=消耗费用+服务费+折旧费+其它费用消耗费用:水电、实验耗材等一次性消耗费用服务费用:人员费、技术服务费折旧费用:(设备年折旧价值/年额度使用机时)*使用机时其它费用:房屋占用费、设备维修维护费等三、工作要求及流程1.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制定大仪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的重要意义,充分进行市场调研,广泛征集意见建议,认真组织标准制定及论证工作,确保收费标准科学合理。2.各单位填写《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汇总表》(见附件),组织专家论证并公示3天,最晚于3月15日报送实验室管理处(电子版发送至liuby@upc.edu.cn,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行政楼1102-3房间)。3.实验室管理处组织专家对全校收费标准进行集中论证,通过后公示并报财务处备案。四、其他事项1.实验室管理处将定期组织对新增或更改的收费标准进行论证。2.其他未尽事宜,请联系实验室管理处。联系人:刘博阳,联系电话:86983931。  附件: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汇总表.xlsx 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3月1日
  • 2023
    02.24
    化工学院、材料学院、新能源学院、高能中心:新版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网络平台(以下简称“网络平台”)已上线运行,并在高能中心分析测试平台(以下简称“高能平台”)进行试点。现定于2月27日(周一)下午15:00在古镇口校区新能源大厦237房间举办网络平台操作培训,参会人员为“三院一中心”的院级大仪管理员、单价40万以上设备负责人(设备实际管理教师)、有使用高能平台设备需求的教师及学生等。参会人员以课题组为单位委派一至两人现场参加培训,其他参会人员可通过腾讯会议软件线上参加培训,会议号:663312804。  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2月24日
  • 2022
    10.24
    各单位:石油工程学院公共测试中心定于10月26日(周三)上午10:00举办第二期仪器设备工作原理及操作培训,具体地点和内容见海报。本次培训线上进行,面向校内外开放,欢迎广大师生届时收看。
  • 2022
    10.13
    各有关单位:根据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相关工作要求,现请各相关院部组织本单位专家教授进行研判,对所属单价40万元及以上教学科研大型仪器设备进行通用型及专用型分类,大仪分类表(单独发给各单位)纸质版由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,于2022年10月17日之前交实验室管理处行政楼1102-3房间),同时把电子版发送到liuby@upc.edu.cn。联 系 人:刘博阳联系电话:0532-86983931实验室管理处2022年10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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